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

人气指数:104 页面更新时间:2022-03-31 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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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,根据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中委(2000]65号),自治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自治区体育局。自治区体育局与宁夏体育总会一个机构、两块牌子。体育局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,主管全区体育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。
 
一、职能调整
(一)划出的职能
  1、将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的职能交由所属事业单位承担。
  2、将组织和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的职能交由所属事业单位承担。
(二)转变的职能
  取消指导市(地)、县(区)两级体育竞赛工作的职能,将组织全区体育竞赛工作的任务分层次直接由区、市(地)、县(区)体育主管部门承担。
 
二、主要职责
 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,自治区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;研究制定全区体育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。
(二)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,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;编制全区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检查执行情况;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。
(三)实施全民健身计划,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;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指导国民体质监测。
(四)指导和检查各地、市、县(区)的体育工作;指导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、行业、社会团体做好学校、企业、机关、部队、农村的体育工作和民族体育工作;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与建设。
(五)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规划和年度计划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达的竞赛任务,组团参加国际、国内重大体育赛事;承办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我区举办的国际、国内运动竞赛;负责自治区级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的组织和单项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;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。
(六)统一规划全区运动项目布局,加强全区训练工作,着力于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;管理全区对外体育工作。
(七)发展体育产业,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,监督和管理体育市场,推动体育市场的发展。
(八)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、上报和业务指导工作。
(九)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 

地址:银川市公园街10号 

电话:0951-5064347

传真:0951-50323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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